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思特里克兰德竟然是马来狂人!!!

我们高中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高三学生的宿舍条件特别差,六人间的上下铺,没有书桌没有卫生间,所以我们高三的学生基本上都在学校附近的民宅里面租房子住。我住在一幢四层小楼房里,一楼和二楼是女生住的,我住的三楼还有四楼是男生住的。那时的我无论学习、家庭还是理想都深陷低谷。
唯一能给我安慰的就是晚自习后,一个人爬到楼顶的天台吹着风,抬头仰望天空的月亮。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只能看到的是瞳仁里两片一闪一闪的亮点,那是月光的灵魂。就这样一呆就到半夜,不得不睡了。
月亮的确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向往,心神荡漾,忘却自我。
而和月亮有着同样魔力的就是艺术。
当别人问我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光是什么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童年和伙伴们在月光下玩游戏,捉迷藏、老鹰抓小鸡、丢手绢......然后呢,然后就是我读书的美好时光了,一本本书在手里变薄变厚,我的表情随之大笑皱眉呆滞。
这些美好的时光足以让我用现在所有的一切来换取。
我们大部分人对于这个想法只是想想而已,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做到了,并且做到了极致。他这个人刚开始挺讨厌的,特立独行,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不懂感恩,而且尖酸刻薄。这样的人任谁都不会喜欢。他是野蛮的,根本不会被现代文明的人所接受。可是就是这种人偏偏是艺术的宠儿。
这种野蛮难道不是人类最最原始的感情,赤裸裸的的自我。
人们习惯了遵守各种规则,并称之为文明。的确,这使得人们可以快速发展从而获取更多的享受,人们在物质领域是相当成功的。这种成功是以牺牲人类的原始性为代价的。
艺术之所以美就是因为他的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现实。人们是最害怕这些的了,恰恰是因为这些是人内心最渴望的。
思特里克兰德扔掉了他的便士,让自己变成一个原始人,他顺从自己内心最渴望的东西,创造了美,焚烧了文明,也毁灭了自己。
最后我的结论是思特里克兰德竟然是马来狂人!!!

丢失了的我的灵魂

昨天晚上燕子说,她闺蜜让她帮忙写一篇读后感或者是观后感,但是她又不会写,作为一个优质男咱不能让老婆为难是不。所以我便自告奋勇揽下了这活。
写读后感是我每读完一本书的必修课,所以找出这么一篇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当然,这是以前的我。所以我在燕子面前拍胸脯的时候心里不停地苦笑着。
想到以前在豆瓣上发表过几篇自认为好的读后感,找了一下,总共有六篇,一篇一篇点开读来。我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头,心里忽喜忽悲。看完后留意了一下日期,竟然都是大一的时候写的。大二大三这两年来竟无一篇笔墨,心里顿时羞愧的要死。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是什么侵蚀了我呢?
是微博?是恋爱?还是自己的惰性?抑或一种未知的原因?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金华1.0

吃过晚饭和女朋友燕子在校园里散步。眼前钻石般的星星闪耀着,四周静悄悄的,长长的路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走。
走着走着看到前面几片叶子旋转着,如同被台风卷起一样。不一会儿,一阵狂风吹过,燕子立马低下了头,我问,是不是风沙迷了眼睛,她点点头。我抱紧她,两个人匆匆赶回寝室。待送燕子回她的寝室后,我一个人走在回自己寝室的路上,此时路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只有两三个缩紧了脖子一阵小跑的影子。
冬天真的要来了吗?
早上一觉醒来洗把脸拿上课本就冲往教室,一走出寝室门,世界就给了我一个惊喜。漫天纷飞的梧桐叶,飞呀飞呀,然后就化成金黄的地毯,我顿时忘记了时间,放慢了脚步......
此时,我总会想起李清照来。她的晚年就是在金华度过的。李清照有《晓梦》一诗写金华:
晓梦随疏钟,飘然跻云霞;
因缘安期生,遍逅萼绿华。
秋风正无赖,吹尽玉井花;
共看藕如船,同食枣如瓜。
翩翩垂发女,貌妍语亦佳;
嘲辞斗诡辩,活火烹新茶。
虽乏上元术,游乐亦莫涯;
人生以如此,何必归故家?
起来敛衣坐,掩身厌喧哗;
心知不可见,念念犹咨嗟。
早年丧夫,国破家失,一路颠簸流离的女诗人来到了金华,风尘仆仆,心身俱累的她有感于金华的人杰地灵便在此安居,并在这里创作出《打马图》、《打马赋》、《晓梦》、《题八咏楼》、《武陵春》等一批不朽之作。
金华地处浙江省中西部,夏天极热,冬天略寒,四季天气变化多端,正是因为天气多变,我有了无边的惊喜。春,踏青,放风筝,去桃花源看漫山遍野的桃花;夏,看白云,千种形象万种姿态,听蛙鸣蝉语;秋看落叶,冬赏雪。
这一番景象不是别处没有,而是在金华生的精巧别致。就像金华人的性格一样,既有南方人的温文尔雅,又有北方人的热情大方,曾在金华19楼的论坛里看到,有人说金华人是“浙江的东北人”。在金华丝毫感觉不到自己是个外地人,相反,金华人会因为你是外地人而特别照顾一下。我大一暑假在金华实习,两个工作单位办公室的都是金华本地人,他们说话的语气上扬,可能在北方人看来是有点傲慢的意思,但是话语的内容绝对是够暖人心窝。同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都会给办公室的同事带水果吃,而且,她还特别照顾我,总是给我挑最好的,记得实习要结束的时候,阿姨还送了我一大袋的水果,有火龙果、猕猴桃、梨,我吃了整整一个星期呢。
马上就要毕业了,同学中有很多人都说要回到故乡或者去杭州、宁波这些大一点的城市,在他们的眼中,金华这个地方城市又小又破,冬天太冷夏天太热,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可是在我眼中,金华的这些个“坏”蕴含了多少自然界的美啊。要不,怎么会有李清照的那些千古绝唱呢?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One day,A life

      One day,对于爱情来说怎么能够呢,相爱的人恨不得天天在一起呢。
      《爱在黎明破晓前》和《向左走向右走》故事的重点都在一天,爱能够在一天内奇迹般的发生,而相爱则非一生不可。
      至今我还是会相信这种爱情的存在。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因为一个意外,邂逅,相视,微笑,然后就一刹那,爱诞生了。
      然而,大多数人的人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恋人们规划好了一生的幸福,却因为一分钟的差错而分道扬镳。《One day》就是这么一个残酷的故事。
      年轻的我们都有着一个梦想,我想大多数人的这个梦想往往是不切实际的吧。去写诗,做一个游吟诗人,背起行囊,踏过千山万水,吃遍天下美食,这些与现实与利益无关,只是人类最初充满激情的冲动。
      女主角Emma和男主角Dexter他们大学毕业后的梦想是成为作家或者诗人。可是Emma迫于生计只能在餐厅做服务生,而Dexter则一再给予Emma信心和鼓励,希望她能继续写作。而当Emma终于开始写作时,Dexter却成了一个娱乐节目主持人,语言轻浮,行为狂躁。很少有人能够抵御这个花花世界的诱惑吧,而这个世界的游戏法则与生活和梦想无关,只是无边泛滥的荷尔蒙。
      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太孤独,一旦一个人习惯了孤独而不愿从中走出,那么他的心就会死,梦想就会坠落。Emma和Dexter都有了各自的伴侣,但也仅仅是伴侣而已,这样可以不用一个人睡觉,不用一个人用餐,不用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墙壁发呆。更重要的是,这样就可以成为一个正常人了,这样他们各自都能有着坚固的保护层抵抗残酷的世界。也许他们会在某在寂静深邃的黑夜醒来独自哭泣,或者打一个电话给对方,似乎只有那么一天,那个他们初识的7月15日,他们才能够小心翼翼地触碰自己真正的幸福,难道他们是被诅咒的一对儿吗?
      也许是两个人都太过于爱对方了吧。看过周围那么多恋人的分分合合,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相爱,刚开始相处时,各自的内心就越痛苦,而一旦迈过了那个坎,王子和公主才会真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其实我们都是这样的,也许是因为倔强,也许是因为懦弱,也许是因为怀疑......
      然而我始终相信,只要心中的爱不曾泯灭,时间只会使之更加纯粹美好,更加深重醇美。果然二十年了,Emma和Dexter虽然都经历了各自的感情镇痛,但终于还是冲破了各自的心魔走在了一起。
      故事到这里我已经给这部电影打了满分,到他们婚后的生活说实话我是不愿意看的,可能“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阴影吧。婚姻始终是两个相爱的人不可回避的问题,包括生小孩。我现在对Emma骑自行车时脸上的表情还是充满了不解,那不是幸福,但也不是悲伤,是因为她始终不能怀孕,还是车祸前冥冥中的惴惴不安。Emma出车祸去世这段我始终认为是个败笔,太俗套了,为什么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在一起的恋人们都要面对车祸或者是绝症的结局呢!
      最后Dexter回忆他和Emma相遇第一天的那段拍的真是太美了,蓝色的基调,灿烂的笑容,深情的一吻,再加上720P蓝光的超清表现效果,动容的钢琴曲,这段唯美的爱情画上了一长串的省略号......